环境学院“五好学生”评选条例
(2017年12月初稿)
为了引导环境学院学生在人生道路上培养自强、自信、自爱、自律的心理品质,鼓励我院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、高尚的情操、坚定的信念,激励学生奋勇拼搏、努力学习、勇于创新、勇于实践,培养学生关爱社会、服务社会的精神,决定在院内开展“五好学生”评选活动,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,早日成才,积极进取,争做表率,进而提升我院学生心气、志气、勇气和创新、创造、创业精神,培养我院学生树立“以家国情怀关注社会、以创新能力服务社会”的人生理想和奋斗目标。
一、评选数额
评选出“五好学生”候选人,共计五名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评选对象:环境学院全体学生。
2.评选标准:
①“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”五好。
②学习好、身体好、思想好、劳动好、能力好。
③思想品德好、学习成绩好、体育锻炼好、创新实践好、师生评价好。
④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。
⑤前一学年绩点达到3.0以上,必修课无挂科。
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平日关心同学,同学关系融洽。
⑦在一方面或多方面领域里取得突出成绩,具有先锋性、典型性。
⑧每班推荐1名同学参加。
3、评选具体要求如下:
学习成绩优异,学风优良,综合测评必须为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获得者,或班内前二名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,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。学习工作科研方面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,并能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;或在某领域勤于训练,有突出技能,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;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。
三、评选活动实施
(一)评选过程及步骤
1. 候选人由学生自荐和班级推荐共同产生;申报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办公室 。
2. 学院将组织相关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团对推荐人分类进行审核,确定8-10名同学作为“五好学生”评选大会候选人。
3、学院将通过橱窗,宿舍楼内通过海报宣传、微信宣传、网站宣传等形式发布候选人情况并于10月15日前召开“五佳学生”汇报会(结合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活动一起),由学院评委会和各班参加评审会同学现场投票评选出环境学院年度“五好学生”确定名单。
4. 学院发文表彰“五好学生”,并颁发证书和奖金或纪念品。
(二)组织工作
该评选工作在院党总支统一领导下,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。
(三)相关要求
1.各年级、各专业要高度重视,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,确保活动顺利开展。
2.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,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,所推荐人选应是本单位本科学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。
3.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(于10月10日前上交):
(1)候选人登记表(见附件),一式两份。
(2)被推荐人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各1份(A4纸小四号仿宋字体)。
(3)以上两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交至学生会学习部。
(4)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、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以及数字广大中个人学习成绩复印件。
环境学院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:
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五好学生”候选人申报表
年级 专业: 班别: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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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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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一寸免冠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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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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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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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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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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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平均绩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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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综测班排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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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平均绩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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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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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长爱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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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四六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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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获奖及荣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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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注:个人事迹材料、简介以及证明材料附后。